为保障我院各类通用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规范维修服务管理,提升维修服务质量与效率,满足院内日常诊疗、办公及基础运营的维修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通用设备维修服务商,为我院提供专业、及时、优质的维修服务。本遴选需求明确了合作要求、服务内容、资质标准等相关事项,供意向服务商参考响应。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万宁市中医院通用设备维修服务商遴选项目
2.服务主体:万宁市中医院
3.服务地点:万宁市中医院院内指定区域
4.服务范围:涵盖院内电器类、装修类等通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电器类:空调等各类用电设备;
(2)装修类:室内外墙面、地面、门窗等装修设施的维修;
(3)院方指定的其他通用设备、设施维修。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6.服务方式:按需响应维修,院方提出维修需求后,服务商按要求上门完成维修工作,遵循“先报价、再维修”原则。
二、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综合考量意向服务商的资质实力、技术水平、服务能力、报价合理性、过往业绩等因素,选定符合我院需求的维修服务商。
三、意向服务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设备维修、工程维修等相关类目,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同类机构(医院、医疗机构优先)设备维修服务经验,可提供近3年的相关服务合同、验收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
3.在万宁市本地有固定的服务网点或办公场所,具备快速响应的地理条件,能保障维修服务的及时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不允许转包、分包维修服务。
四、服务核心要求
(一)技术与质量要求
1.维修工作需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设备维修标准、行业规范及我院的具体技术要求,维修后设备/设施质量稳定可靠,性能、精度符合工艺要求及院方使用需求。
2.所有更换的配件需为合格产品,具备完整的合格证明文件,配件装配前需经院方技术人员确认验收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不合格配件。
3.维修过程中的精度检查、装配检查等关键环节,需经院方相关部门技术人员认可并共同记录;维修完毕后,设备/设施需达到正常使用标准,通过院方验收。
(二)响应与服务要求
1.建立7×24小时应急响应机制,院方提出维修需求后,需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勘查;一般维修项目需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紧急维修项目需优先处理,确保院方正常运营。
2.维修前需对维修项目、所需配件、维修费用进行详细报价,报价单需清晰列明费用构成,经院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开展维修工作;不得擅自提高维修费用、增加维修项目。
3.向院方设备操作人员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和操作指导,解答设备使用、日常维护的相关问题。
4.维修前后需对维修对象进行拍照留存,建立完整的维修档案,档案包含维修记录、报价单、验收报告、照片等资料,按院方要求提交并归档。
(三)物资与成本要求
1.维修过程中所需的维修设备、工具、耗材等,由服务商自行筹备或租赁,相关费用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2.维修费用需合理报价,遵循市场公允价格,无乱收费、重复收费行为;院方按实际发生的维修配件数量、金额及双方确认的维修服务费进行结算。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院方(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服务商提供维修所需的相关技术资料,为维修工作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并安排专人配合现场工作。
2.对维修服务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维修质量、施工安全、服务态度等进行考核,对不合格的维修工作有权要求服务商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3.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维修费用,结算时需服务商提供完整的维修档案及合法、有效的票据。
4.若服务商未按要求提供维修服务、维修质量不达标、存在违约行为,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服务商(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要求院方提供必要的维修配合及相关资料,按合同约定收取维修服务费用。
2.严格按照本遴选需求及双方签订的合同完成维修工作,对维修质量负责,若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院方损失,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自行承担维修过程中的施工安全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服务商全权负责,与院方无关。
4.按要求留存维修资料、建立维修档案,若因未按要求留存资料引发争议,由服务商承担全部责任,院方有权不予结算。
5.不得将院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泄露给第三方,遵守院方的保密规定。
六、结算方式
1.维修服务实行按实结算,单个维修项目完成并经院方验收合格后,服务商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维修档案、票据、验收报告等),院方审核无误后,在约定的付款周期内支付相应费用。
2.结算费用包含配件费、维修费、人工服务费等完成维修项目的全部费用,院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3.服务商需向院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作为结算依据。
七、服务考核与淘汰
1.院方建立服务商服务质量考核体系,从响应及时性、维修质量、服务态度、报价合理性、档案完整性等方面进行月度、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继续合作、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2.若服务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院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取消其服务商资格,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资质造假、不符合遴选资质要求的;
(2)维修质量多次不达标,经整改后仍无法满足院方要求的;
(3)维修响应不及时,造成院方运营损失的;
(4)擅自提高维修费用、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存在乱收费行为的;
(5)违反院方规章制度、施工过程中造成院方财产损失的;
(6)被列入不良信用名单、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7)未按要求履行其他合同义务的。
八、遴选响应文件要求
意向服务商需按要求编制遴选响应文件,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商基本情况介绍,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
2.维修服务方案,含响应机制、服务流程、质量保障措施、安全施工措施等;
3.报价体系说明,含各类维修项目的收费标准、配件报价原则等;
4.院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九、遴选流程
1.发布遴选需求:院方通过医院官网发布本通用设备维修遴选需求,明确网上投文件的具体要求、文件格式、提交路径及相关注意事项;
2.资料提交(网上投递):意向服务商在规定时间内,按遴选需求要求编制遴选响应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确保清晰可辨、内容完整),通过院方指定的网上投递渠道(如指定邮箱、线上报名系统)提交密封扫描版响应文件,逾期提交视为无效响应;
3.资料审核:院方组织相关部门对网上投递的响应文件进行线上审核,核对资质、业绩等相关资料,筛选出符合资质及要求的意向服务商,审核结果可通过指定渠道反馈;
4.线上洽谈/现场考察:院方对通过资料审核的服务商,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线上洽谈,或通知服务商配合进行现场考察,核实其实际服务能力、技术水平及相关硬件条件;
5.综合评审:院方组建评审小组,对通过审核的响应文件进行集中综合评审,严格按照遴选原则、资质要求、服务方案等评分标准打分,确定中选服务商;
6.公示与签约:对中选服务商进行公示(公示渠道与遴选需求发布渠道一致),公示无异议后,双方对接签订正式维修服务合同,服务商需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纸质版备案(如有)。
十、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万宁市中医院后勤装备组-总务
2.联系地址:海南省万宁市红专东路211号
3.联系人:叶工
4.联系电话:0898 - 62219551
5.联系邮箱:wnszyyzwk@163.com
6.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5日
7.备注:本遴选需求的最终解释权归海南省万宁市中医院所有,院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求内容进行调整。
万宁市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