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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中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项目立项需求

发布时间:2026-05-26 14:16:19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于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参保要求,建立和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协助、自愿投保”的服务原则,欢迎符合资格条款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度医疗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二、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责任保险

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RMB 20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RMB 40万元;

每次事故每位患者赔偿限额:不低于RMB 40万元;

仲裁或诉讼费用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RMB 8万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公众责任保险

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RMB50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RMB25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人身损害赔偿限额:不低于RMB60万元;

每次事故救援费用赔偿限额:不低于RMB60万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三、医疗纠纷责任认定

1、海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2、人民法院判决;

3、仲裁机构裁决;

4、法律(含律师)诉讼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

四、相关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3.2本项目涉及特殊行业-保险业,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且每家保险公司仅允许有一家分支机构进行投标,其分支机构可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即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提交材料

1、完整产品报价方案;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保险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资质承诺函。

注意:以上资料均需盖章,报名材料封面命名要求: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文件字迹不清的不予受理。本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六、材料递交方式

1、递交方式:邮寄或发送电子邮箱;(以发出时间为准)

2、递交时间:报名截止时间至2026年6月3日

3、邮寄地址: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东路211号万宁市中医院

4、电子邮箱地址:wnszyy@126.com

5、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898-6221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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