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中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广告宣传制作及安装服务供应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万宁市中医院广告宣传制作及安装服务项目
2.项目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服务金额:以实际发生广告工程量结算。
4.项目预算:150473.74元(项目涉及清单以外内容以甲乙双方商议价格计算,不计入此报价;此报价包含设计、制作、运输、安装、税率等所有费用)
5.项目内容:广告设计制作、场地布置、广告品提供等与广告服务相关的内容(墙面广告画、广告牌、宣传栏、宣传册、宣传展板、海报、宣传资料、横幅、展架、伸缩杆易拉宝、锦旗、标识标牌等相关广告设计、制作和安装以及配套服务);书籍、装饰材料、办公材料及其零附件零售等。遴选2家广告公司作为医院宣传广告制作协议供应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相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在年检期内;营业范围须包含广告、标识标牌等设计、制作及安装。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3.对所提供资料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并加盖公司公章。4.联合体投标: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服务要求
1.万宁市市区(或者距离我院5公里以内)开设有门店及喷绘厂,能够承接广告宣传制作报价单内的所有项目,并满足当天应急设计、制作与安装。应有对所需制作内容及售后服务的及时响应条件(接到宣传需要响应不超过1小时;紧急情况需在2小时内到位;一般情况应在12小时内进行维护),应急响应及售后服务相关交通及运输费用自付;参选单位应及时按医院要求对前期已完成的制作内容移位或拆除。
2.参选单位应根据医院需求,独立快速地设计能力。有广告设计和物料制作的稳定团队,配备有专业人员,具备成熟的实践经验和执行能力,能够落实广告创意、设计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在物料制作方面具备价格优势,能够保质保量、按时按需地落实各类物料制作。
4.参选单位需结合工作实际,在节假日期间安排人员对接处置紧急广告任务。
5.供货人提供货物的质量、规格、配置、功能应与“技术参数要求”相一致。若无相应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则应满足通常标准或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特定标准。
6.采购人根据得分排名情况轮流向成交供应商进行下单。
7.供货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所送货物清单等相关资料。
8.未能通过采购人验收的货物,以及采购人接收后发现有误的货物,由供货人自费回收。如供货人未在采购人发出通知后10日内收回,则采购人可自行处理该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另地存放并收取租金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货人承担。
四、采购方式
议价(最低价中标)。
五、提供文件要求
1.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必送资料;附件5)。
2.提供服务质量保障承诺书(必送资料;附件1)。
3.提供近3年内的单位业绩证明文件如设计案例或合同(选送资料)。
4.报价一览表。(必送资料;附件2)
5.服务要求响应表。(必送资料;附件3)
6.授权委托书。(必送资料;附件4)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必送资料;附件6)
8.与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必送资料;附件7)
9.广告物料遴选报价表及各项物料的样板。(必送资料)
10.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得分包和转包。
11.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进行装订,须用封条进行密封,密封条和封皮均须加盖公章。不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无效资料,逾期不受理,敬请知悉。
12.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1日17:30(北京时间)。
2.报名文件要求: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盖章,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1月26日(北京时间)15:00,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东路211号万宁市中医院3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携带竞标文件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3.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文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技术方案、商务资质文件、售后服务方案等。
文件需提供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等。
八、联系方式
1.地点:海南省万宁市红专东路211号万宁市中医院3楼党政办
2.联系方式0898-62217713
九、其他说明
1.合作期内,医院根据需要,仍保留从市场选择其他广告服务商进行广告制作服务的权利。
2.未尽事宜,以医院通知为准,最终解释权归万宁市中医院所有。
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中标供应商存在违约行为,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万宁市中医院
2026年1月16日